第276章 行动-《重生七零:真千金被最野糙汉娇宠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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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天能赚五毛钱呢,都快赶上她半天的工资。

    再说,她也不怕程语楠半路逃跑,主要是她有介绍信,没这个东西她都跑不出城。

    况且,一个能住招待所的人,还差那五毛钱嘛。

    “行啊,你随便骑,不过别把我自行车弄坏了!这可是我爱人好不容易才买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程语楠点头,“放心吧陈大姐,我肯定很宝贝你的自行车。”

    等程语楠看着她的自行车时,嘴角狠狠地抽搐了好几下。

    是真的要命啊!

    这他妈确定是自行车不是一堆废铁?

    自行车一看就是组装起来的,自行车把还拐着道弯儿,铃铛还生了锈,好在大架子还不差,就是两个车胎颜色都不一样,应该是从其他地方拆卸下来的。

    用那话说就是,除了铃铛不响其他地方都响。

    陈大姐也觉得不好意思,“我爱人在运输队的修理部门,这车还是他东拼西凑给我弄出来的,你放心啊,这车绝对结实走起来也非常稳当,保证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知道自己爱人的单位跟部门,她自带一股骄傲。

    主要是修理部门的工人,比普通的工人待遇好工资也好,就是厂里都得捧着她爱人,所以,她是真嫁进了福窝。

    “嗯好,那我明天过来骑车。”

    约定好,程语楠就想出门逛逛省城的街道。

    她还没来过这边呢,难得来一次,自然得熟悉一下。

    现在的省城在程语楠眼里,到处都是灰仆仆地。

    灰仆仆的街道,灰仆仆的住房,灰仆仆的人。

    不过空气清新,行人也是行色匆匆,站在街道上都能感受到那股繁忙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也挺好,她上辈子没有亲人也没有贴心的朋友,想必她的死也像这片漂浮的蒲公英一样,不会溅起半点水花。

    而她在这个年代有了亲人,有了爱人,现在……

    手落在她的腹部,有了自己的至亲骨肉。

    真的很好很好!

    陡然间,她感觉自己在这个年代有了一种归属感。

    省城的发展确实比红枫县好了太多。

    街上已经有人背着背篓偷偷摸摸做交易,远处的红袖章可能见多了,也没跑来抓人,街上人穿的衣服也不错。

    程语楠决定去百货大楼一趟,给家里人买点礼物,也顺便看看这边的衣服跟头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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