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-《我是校草亲妹妹[穿书]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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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里笼罩着淡淡的薄雾。不浓,只是淡淡地氤氲在路灯之下,仿佛是人哈出的热气集结而成的潮湿水汽。
林含秋站在基地门外第三棵树下等伏凛出来。
这棵树下没有路灯,暗夜里只是黑魆魆的一团,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:平时她路过这里几乎都会用手机打灯,但在今天,好像只有这样的黑暗才会给予她足够的安心。
林含秋踩在微微凸起的花坛边缘,仰头看天。
她该庆幸这是在魔都的郊区,夜空不似市内喧嚣,反而有几分沉静深邃。
今晚的夜空云朵很厚,没有星星,没有月光,浓重的黑色缀着远处直冲云霄的灯光,像是珠光宝气萦绕下最贵气的天鹅绒,油画一般的质地。
很美。但也是黑色。
“嗨。”男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。
林含秋这才回过神来,冲伏凛走来的方向看去。四下里都是漆黑一片,只有他的眼睛里倒映出远处的莹莹灯火,带来一点俗世的气息。
从第一天认识伏凛开始,她就觉得这男人的眼睛长得很好看。他的瞳孔漆黑,却不似头顶的夜空一样讳莫如深,反而总是有光在闪耀,让再陌生的人也能轻易看出他的善良与温柔。
这年头,“温柔”这两个字仿佛千岁一时,简直比反季节的水果还罕见。
别说别人了,就连林含秋自己也是这样:在游戏里遇到不顺心的人和事,直接抄家伙上去干上去骂就对了,她从来不否认自己脾气好,也一直都清楚,自己这辈子是没指望做一个温柔的人了。
而伏凛和雪饼一样,都是很温柔很温柔的人——有时候林含秋都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做到这么包容平和,大概是真的经历过很多,所以才会成长成这样强大温柔的大人吧。
林含秋从花坛上跳了下来:“嗨。”
伏凛把口罩递给她,帮她把羽绒服拉链往上又提了几寸:“你要吗?”
“不用。”林含秋接过口罩,却没有戴上,“我那天就已经想好了,我没做错什么,所以我以后都不会戴口罩的。”
伏凛顿了顿:“好。”
他等了一会儿,却没等来林含秋的下文,周围光线太暗,他也看不清她的表情,只觉得她在看着自己。
“怎么了?”终于,还是伏凛先开了口,“你今天是……遇到了什么事吗?”
“是的。”林含秋承认得很干脆,“我遇到了一件事,而且,我还不希望你们知道。”
“一个选择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你已经做出决定了吗?”伏凛的语气依然没什么变化。
林含秋有些意外他的冷静:“嗯……算是吧。”
“你一开始不愿意告诉我,是因为怕我阻止,对吗?”伏凛没有给她回答的机会,“但是我希望你知道,我永远都不会试图改变、甚至阻止你做的任何决定,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
边说着话,伏凛边自然地捂着她一双冻得冰冷的手,放进了自己的口袋。
林含秋有些错愕,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:“可是我……”
“没什么可是的。”伏凛似乎隐隐在笑,“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,又不是我的女儿,你做出决定自然有你自己的道理,我又有什么理由干涉你呢?”
林含秋一时语塞,手指头在伏凛的手心里不安分地搅动一圈,最终还是没能逃出:“那个……我想拿手机。”
“干嘛?”
“给你看……给你看一个东西。”林含秋有些不好意思,“对不起啊刚才,我心情有些不好,所以对你……对你那样说话。”
伏凛很大度地放了她一只手回来,林含秋低头解锁,飞快地调出自己的存在备忘录里编辑好的微博,递到伏凛眼前:“……喏。”
伏凛扫了两眼,神色一下子凝重起来:“这是——”
“我昨晚上收到了一个女孩子的私信,她聊到自己……自己曾经被那个畜生□□过。”也不知是不是夜风太冷,林含秋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颤抖,“她说这些年受害者绝对不止我们两个,她希望通过我找到更多的受害者,我们一起让姓钟的身败名裂。”
伏凛:“所以你就想到了发这个微博?”
“嗯。”林含秋说,“我不想让俱乐部知道,这风口浪尖的,管理层一定会觉得我疯了的。但是我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你知道吗,我现在闭上眼睛就是那个女孩子给我发过来的消息,我想到她可能经历过的一切就难过得喘不上气。她的人生就这么被毁了,我却还好好地在这里,这真的不公平。我希望能尽我所有的力量帮助她,也许还有很多很多的女孩也在黑暗里挣扎,我希望我——”
“秋秋。”伏凛轻轻打断她,“你错了。”
“……啊?”林含秋有些迷茫地看向伏凛,“我说的不对吗?”
“她的人生被毁了,你的人生真的是好好的吗?”伏凛说,“你想想过去一年,你是怎么经历了最难熬的低谷、又是怎么凭借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爬到现在的位置的?你不该自责的,秋秋,你也是受害者,你的人生也曾被摧毁过。”
只是你足够勇敢,所以你重新站起来了。
“可是……”
“没有什么可是的。”
伏凛缓缓地、坚定地摇了摇头,在黑暗中都能准确地找到林含秋的目光。
他按着她的肩膀,垂目看她:“也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你应该庆幸,庆幸那一晚遇到这一切的是你,而不是什么别的女生——你拯救了一个未知的、本应受到伤害的女生,你明白吗?你很厉害,你能穿越荆棘走到这里,但是其他人可能就做不到了。”
林含秋不自觉地“啊”了一声。
“不要再自责了。这件事你没有错,错的是那个真正犯罪的人。”伏凛的声音一点一点变得锋利起来,“林含秋,看着我,那天我没来得及告诉你的事,我今天全都告诉你。”
三年前的夏天,伏凛刚过十七岁生日。
那年他还是个高中学生,虽然是在美国读书,但平时爱打游戏爱打球,和普通的青春期男生没什么区别。
那年暑假回国,是他从小最亲的哥哥去接他。父母工作忙,从小都是哥哥伏晏和他相处得久,长兄如父,在他这里再贴切不过了。
路上兄弟俩聊起游戏,伏凛说起最近很火的那个王者荣耀,炫耀自己这赛季露娜和韩信都拿了国服,和上个赛季的国服完全是不一样的英雄,巅峰赛还一度冲到过定榜前十——伏晏特别惊讶,说自己刚刚也入股了朋友的俱乐部,今年刚刚开始搞王者手游分部的项目,按照他们招收青训选手的标准,伏凛这水平完全能进俱乐部试训。
“你想不想打职业?”这完全是伏晏的一句玩笑话,却在伏凛心里扎了根。
平心而论,他学的东西也都不是自己喜欢的,而是家里要求的。游戏是他生活里最有意思的那部分,而他一向以来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同学围着他看他打游戏,看他们惊叹连连的样子。
暑假结束之前,伏凛考虑再三,终于还是对伏晏说出了自己的想法:他不像再回美国了,他想先休学,试着打一下职业。
与甜橙、十七甚至淅淅家里不同的是,伏晏十分开明。在伏凛第一次和他认真谈话不久,他就爽快地同意了,并且还说服了父母。
得到家里的同意后,伏凛先是去美国办理了休学手续,然后回国在伏晏的介绍下,和他口中那个拥有俱乐部的朋友见了面。
那个人就是沈总。她的名字叫沈时雨。
“……怪不得她对你好像很特别。”林含秋想起那天沈总叫伏凛“阿凛”的样子,总是透露着一股无以言说的亲密感,“所以她和你哥哥是很好的朋友咯?”
“嗯。很好很好。”伏凛看了林含秋一眼,此时此刻,他们已经走到了路灯下的亮处,“第一次见面我就感觉出来了,她很喜欢我哥。”
……林含秋完全没想到伏晏和沈时雨竟然是同龄人。
从伏凛的描述中,她能感觉到伏晏是个意气风发、包容开明的年轻人——然而那位沈总的面相可不是这样的。
阴沉、郁结。无论多么重的妆容、多么频繁的美容,都遮掩不住她日渐深刻的法令纹带来的衰老感。
她还以为沈时雨起码都已经快40岁了。
伏凛一下子就看懂了林含秋的神色:“她原来不是这样的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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