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 第二颗地煞珠!-《诡异修仙:我努力就能变强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现在的我实力还是太弱了,估计真的被锁定气息的时候,想逃也没有能力逃。”

    顾云有些担忧地说了一句,这也是一直以来,他每天只进入这个死界一天时间的主要原因。

    实力还不够强大的时候,还是谨慎起见为好。

    “嗯,确实是安全第一,反正这死界有我在探索,其实进度也不会太慢。这时候你要是出事了,才是最大的麻烦。”

    夜影自然也是认同顾云所说。

    “走吧,你也是时间跟着一起回一趟生界,重新调整一下,这时间压缩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能够再继续陪着顾云一会,夜影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的。

    看了一眼这死气沉沉的死界,顾云没有任何犹豫,心念一动直接打开了空间漩涡,随后就直接踏了进去离开了死界,而夜影自然也是紧随其后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踏出空间漩涡,呼吸着属于生界的空气,顾云这才觉得自己还是活着的。

    死界之中,虽然也有着各种好处,但是在死界之中的顾云总感觉怪怪的,仿佛自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一般。

    而现在这一天都不到的时间压缩,在身上能够造成的感觉几乎微乎其微。

    这让顾云想要借这个时间压缩,来快速提升修为实力的打算也是泡汤了。

    而夜影出来之后,却还是需要闭上眼,静静地忍受一会时间压缩带来的痛苦。

    毕竟她在死界之中呆的时间,比顾云长了许多。

    而就在顾云终于心神平稳了下来之时,却是突然瞳孔微微一缩!

    抬起头,看向远处的空中。

    顾云能感受得到不远之处的空中,有着隐隐约约的战斗气息。

    战斗的位置距离他不远,不过是几公里而已。

    但是这并不是重点,最重要的是顾云感觉得到自己的地狗星煞印正在不断的颤动着。

    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得到,在那不远处的空中,有一道气息在对自己形成致命的吸引力!

    地煞珠!

    原本顾云他以为自己要再一次遇到地煞珠,估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了。

    但是想不到,却是没过几天又再次遇到了,这顿时让他心中开始迅速地狂跳起来!

    “夜影!”

    此时,顾云的语气都忍不住有些兴奋起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?”

    这时候的夜影刚刚缓过了一口气,适应了时间压缩带来的痛苦感觉,看着顾云那有些兴奋的模样,也是有些疑惑。

    “地煞珠!前方不远处的空中,有一场战斗在进行。我能感受得到那一场战斗之中,有一颗地煞珠存在!”

    “什么?!”

    夜影闻言也是忍不住惊呼而出的,地煞珠对于顾云来说有多么重要,她自然清楚。

    顾云能够进入死界也是因为一颗地煞珠,就一颗地煞珠都带来这样的效果了,要是再得一颗的话…

    对顾云来说,又会获得什么样的能力?

    一想到这,确实是让夜影也有些心动起来。

    “事关地煞珠,我还是亲自出手吧,我能够感受到最少三股金丹期的气息,不过最强的也是金丹期第二重而已,应该问题不大。

    不过空战我不擅长,借你灵体一用,正好试一试你的新能力,真正危局的时候不至于不熟悉。”

    “嗯!干脆把【阴解】能力也用了吧,试验一下这能力到底是什么效果。

    其他几个能力我自己也能够施展,所以我自己都尝试过了,心里都有数。

    反倒是这个后遗症比较强的能力【阴解】,因为需要跟你一起配合使用所以也不清楚到底施展之后效果如何。

    我自己也挺好奇的,正好趁着这个机会用完之后,你跟我说说这能力到底是什么个效果?”

    夜影自然没有什么好拒绝的,事关地煞珠她也觉得顾云出手最好。

    而顾云听着夜影的要求,自然点了点头道:“行,没问题,至于事后的后遗症,到时候我直接用阴煞之力帮你滋养恢复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如果能够再夺得一颗地煞珠,就算把现在储备的所有阴煞之力都用完,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。

    夜影点了点头,没有继续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而顾云也是脸色严肃地往前一踏,身体迅速的融入了夜影的灵体之中。

    也有好一阵子没有附身在夜影的灵体之上了,此时感受着夜影这完全恢复巅峰状态之后,还在阴气淬炼之下完成质变的全新的灵体。

    顾云也是忍不住心底有些震撼!

    强大的力量在灵体之中涌现,此时夜影灵体之中的那些阴煞之力,仿佛都凝聚成了液体一般强大无比。

    这就是金丹期第二重实力的强大感觉?!

    与此同时,随着顾云的附身,夜影的那些新的能力记忆也是瞬间浮现在顾云的脑海之中。

    仿佛顾云也跟着夜影一起继承了传承记忆,接收着这些对于能力的记忆。

    顾云也不由暗暗的惊叹,夜影这虚煞之体,好强!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感谢:雪心我行的打赏支持!

    一万更,腱鞘炎又开始了…难受啊…


    第(3/3)页